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4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镉(以Cd计)、克百威、灭多威、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水城县彭永连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织金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七星关区传翠农产品经营户销售的小米椒,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贵州首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芹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吉祥农贸市场李兴菊销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吉祥农贸市场李兴菊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18日